司法强拆来势汹汹 如何维权减损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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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方面不满意开发商给的拆迁款,一方面又面临来势汹汹的司法强拆?我们该何去何从?
什么是司法强拆?自2011年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司法强拆”一词替代了“行政强拆”。“司法强拆”又该如何应对?北京美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艳玲指出《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是司法强拆。
政府向法院提交司法强拆申请之前的维权方式?张艳玲律师分析,该条规定明确了两个内容,拆迁期限到了,房子还没搬,司法强拆在两种情况下可以避免:第一,你对拆迁补偿款不满意,针对“征收补偿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第二,没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这两点,但凡做到了一点,申请司法强拆就无法进行。
司法强拆申请未被批准前的维权方式?面对碾压而来的司法强拆申请,又可怎样“见招拆招”呢?拆迁期限已经到来,前面应该进行的搬迁、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一样也没做。这时候,作出征收决定的政府,会向当地法院提出司法强拆申请。一旦申请被批准,那接下来,房子就要被合法强拆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就意味着走投无路?不要着急,在申请未被批准前,被拆迁人,仍有争取的空间。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先了解下,该类申请是如何提出的?办理标准又怎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政府向法院提交强拆申请,需要提供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等多份材料,这些材料,是为了让法院审查涉案征收行为的程序合法性。因此,若案件中存在送达、催告等程序漏洞,则政府的强拆申请,可能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规定》第6条,还列出了申请不予执行的一些情形:比如,征收补偿决定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或者让拆迁户的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等等。这需要被拆迁人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一一进行判断甄别,并及时有效应对。
法院在审查期间,会对上述材料以及情形进行审查。期间,法院会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在这个过程中,专业维权律师会查找材料中的漏洞,维护拆迁户的权益,发挥关键性的作用,充分利用程序性权利来阻滞强拆发生。
司法强拆申请批准后的维权方式?审查结束,如果政府提出的强拆申请材料齐全合法,那申请就可能被法院批准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强拆申请批准后,一般是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强拆执行中,面对势不可挡的局面,也是有办法挽回败局的。
实践中,通常强调“裁执分离”,意思是,司法强拆的裁决由法院作出,具体的强拆行为由申请的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就是说,司法强拆,也是“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等等,这些执行规范表明,在司法强拆的最后一个环节——执行过程中,政府强拆,也可能违法进行。
最终,虽然,房屋还是被推平了。但协商谈判的平台还在,获取公平合理补偿的机会客观上依然存在。当然,前提是,要与维权律师密切配合,让依法维权能够持续。
美泰律所小贴士:司法强拆虽然正在进行,但不是说拆迁维权就没有机会了。找专业的维权律师,拿起法律的武器,依然有机会赢得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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